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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节(4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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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大,桑葚把她的两只手给染紫了,她的手去摘桑葚,两条在树架上晃,日一天天都被晃走了。金让她不要在人家的坟上晃,当心死人来找她,沈芷说那就来找吧,她不怕死人,因为人活着总是要死的,这事儿被老李媳妇儿看见了。桑树底的逝者是他家的老太爷,老李一找到了他最近倒霉的源,最近他还纳闷他家为什么接连几次事,不是他自己崴了脚,就是儿被狗咬了。

沈芷一个父母不要的孤女整天坐在他死去的老上,他家的运还能好,他让金赔他的治疗费和误工费,他家的狗因为咬人被他给宰了,金还要再赔他一条狗。金叉着腰把人给骂走了,从此老李接二连三地找她家的茬儿,不是在他家门洒狗血,就是把垃圾扔在他家门,事最终以金拿着菜刀到老李家告终。老李的忘倒是大。

老周养的泰迪看见贺北安很地冲他咬尾,趴到他鞋上蹭他的,久久不放爪,好几年过去了,它的发期仍没结束,这只泰迪的名字很好记又霸气,叫藏獒。

老周一贯地笑眯眯,即使沈芷对他一直保持戒备,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脾气。老周沏了茶,捧时令鲜果和果炒货招待他们。

沈芷给老周买了紫砂壶,老周笑着说破费了,又说“真好,我早就想买一,一直不舍得买。”这方面,老周要比金要好得多,每次沈芷给金买东西,她都要说她有,不用给她买,连她偶尔要给老周买东西,谢他对金的照顾,金也要拦着,他一个老,要什么好。

倒不怎么见老,她依然自己衣服,从夏天的裙到冬天的大衣,只是沈芷现在经常给她买衣服,她衣服的频率才减少了。她今天裙就是沈芷给她买的,每买一件,她都要炫耀,把沈芷对她的好播撒得人尽皆知。金拒绝沈芷的理由还有一条就是外边的人她都不认识,不方便她炫耀。

总之,她留在桉城有一万个理由,而跟她走,却没一个理由。

并没想到贺北安会和沈芷一起来。贺北安同她招呼,她僵,好像是第一次和他相见。

贺北安每年都要来几次,金开始以为他是想要沈芷的住址电话,贺北安不提,她也不说。金还是落伍于时代了,她不知这个时代只要想找一个人总能找得到,并不一定要去老家蹲守。贺北安如果真去找沈芷,总能找得到她的住址,可他从没找过。他想,只要生意得大些,更大些,如果广告现在她生活的城市里,她到时自然会看到他。金不止一次让贺北安次不要来了,可次他还来,礼算得上费心倒不贵重,不让她到负担,他既没问沈芷的电话,也没问沈芷的住址,他只是来看看,连茶都不喝,让她连逐客的理由都没有。

沈芷去厨房帮忙,金现在跟老周学了几手,已经不只局限于大酱汤饺汤各式泡菜。

沈芷在一旁打手,金说:“你在这里呆的时间够了,验够了,也该回去了。”

“您就这么急着赶我走?”

“这里不适合你,好不容易去了,就别回来了。你当时多想去啊。”

曾经沈芷受够了这个小城的人,每天计算着日离开。

“您要是跟我走,我现在就走。”

叹了气:“又说傻话,我是要老死在这里的。”她突然提起了贺北安,“他怎么和你一起来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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